最高人民检察院大力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省市县三级检察院积极响应,目前正在如火如荼地展开。据报道,认罪认罚案件占到全部公诉案件的80%多,法院采纳检察院量刑建议的案件占到全部案件的80%多。有人说,刑事律师的辩护空间被大大压缩,有没有律师结果一个样。
我认为,审查起诉阶段刑事律师大有可为,有没有律师结果不一样。认罪认罚协商,律师手中必须有筹码,有筹码才有协商的余地,没有筹码就只有等着检察院通知在《认罪认罚具结书》上签字。要想手中有筹码,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及时阅卷,越早越好
为什么强调及时阅卷?审查起诉阶段一般只有一个月的时间,由于案件比考核的压力,检察官一般不愿意延期审查。时间紧,任务重,必须和检察官抢时间,抢得先机。
二、找出案件中的问题所在,形成阅卷笔录提交给检察官
找出问题所在是关键,也就是上面提到的筹码。交给检察官阅卷笔录后要让他意识到案件存在问题,不重视就会出现错案,就有可能受到责任追究。笔者曾代理过一个职务侵占案,卷宗笔录显示嫌疑人发包土地的目的是“得土地补偿款。”辩护人在会见时其表示从未说过此话,所以我着重看了同步录音录像,嫌疑人所说的是“得俩钱”。我将案件做成表格,着重指出两者不同之处,然后交给检察官,使检察官内心确信嫌疑人并没有非法占有土地补偿款的目的。
三、提交类案检索报告、政策文件等有利于嫌疑人的资料
类案检索是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来的并形成文件,强制要求下级法院必须进行类案检索。这个方法同样适用于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应当检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指导性案例、公报案例,检索本级检察院、上级检察院和省级检察院的案例,法院的案例也应检索四级。然后形成检索报告提交给检察官,让检察官形成内心确信,不采纳律师提交的案例检索报告就可能出现法院不采纳检察院的量刑建议。
笔者曾代理过一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嫌疑人是修理摩托车的个体户,帮助别人买了一辆摩托车,被公安机关刑事立案,后检察院量刑建议为8个月。我及时查找资料,发现2020年7月中央政法委下发《关于依法保障和服务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要运用好执法司法政策,以稳市场主体推动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依法减少羁押性强制措施适用,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最高检亦多次强调“六稳”“六保”最重要的是稳就业、保就业,关键在于保企业,要努力落实让企业“活下来”“留得住”“经营得好”的目标。我向检察官提出,本案嫌疑人虽然不是企业家